SITP

同济大学创新实验实践训练计划(简称:校创)

一、简介
       同济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Students Innovation Training Program,简称SITP) 是我校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培养本科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该计划旨在使本科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 了解社会实际,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提高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该计划每期将评选一批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的课题作为优秀课题,对参加者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并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院系给予奖励。
二、报名条件
       同济大学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五年制本科专业以一至四年级为主)均可申报立项,在课题执行期间不会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四(五)年级本科生也可申报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也可在“加入已立课题阶段”申请加入已有课题。
三、流程
       (1) 报名程序:按照选课网通知进行。
       (2) 学院初审与基金委审批:各学院SITP工作小组于5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各学院SITP工作小组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并发送电子版到联络邮箱),并对课题申报资格、可行性、课题意义及预算进行详细审核和修改,筛选出初步的课题名单,将这些课题的申请书于5月末交到校团委科技服务中心。同时由学院教务科在选课网上将这些课题选为“通过学院审核”。6月初,基金委组织校级SITP专家指导小组,对所有课题进行内容及预算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在选课网上予以公示。
       (3) 学生加入已立课题:6月初,选课网上公布所有已正式立项的课题。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从“SITP”->“加入已立项课题”选择感兴趣的课题加入。各课题负责人登录选课网从申请加入者中选择合格者组成课题组。
       (4) 课题签约:6月中旬,各课题组登录选课网打印系统最终生成的正式课题申请书(该申请书增加了课题参加者信息等内容)交到学院团委,填写学院意见并盖章。学院汇总本院所有课题申请书后交至校团委科技服务中心。然后,由基金委、学院团委和各课题组签订协议书 。
       (5) 中期评审:10月中旬,学校面向全校本期SITP的所有课题,对一年期课题中期检查,评定结果将评审一年期课题是否完成前期工作及能否如期开展后续工作。一年期项目评审需要各课题组上交课题简介、中期审核报告等,半年期项目评审需要各课题组上交课题简介、课题结题报告、课题成果等。
       (6) 终期评审及评奖结果公布:次年4月中旬,终期评审面向全校本期SITP的一年期课题及半年期延期课题。每个课题组需上交课题简介、课题结题报告及课题成果等。
四、课题调整
       (1) 课题延期:需在课题结题前一个月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学校通过后,可延期半年结题。但课题延期后将失去评选一、二等奖的资格。
       (2) 课题退出:需在课题结题前向学院说明理由,经学院批准即可中止。但课题中止后,校方将不再资助该课题,已经拨给该课题的经费应返还校方,各院系代为受理。
       (3) 课题更换名称:需在课题结题前一个月写明课题更换名称申请,并由学院同意盖章,上交SITP秘书处。
       (4) 课题人员变动:需在课题结题两个月前提出申请,由学院同意并盖章后,上交SITP秘书处。
五、奖励措施
       1. 每年课题结题后,将由学院评审出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其中一等奖项目将有机会进入校级“十佳项目”评选。
       2. 依据同济大学科技创新成果学分认定条例的规定,参与SITP的优秀课题可以给予一定的创新学分认定,具体要求为:
      (1)项目结题后,每个项目组可获得2学分,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组可再获得2学分;具体个人学分分配方案由项目组所有成员讨论;
      (2)个人获得学分最高为1学分、最低为0学分;
      (3)个人分配学分以0.5为基本分差单位;
      (4)经院(系)批准后,向学校提交项目组学分分配方案。
       3. 每一期SITP最终将会由SITP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所有结题课题进行评奖,并颁发相应奖状。
       4. 优秀课题有机会被推荐到上海市以及国家的科技竞赛或计划。 上海市级:上汽教育杯、陈嘉庚杯、科创杯、上海市创新活动计划等; 国家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
六、经费报销
       基金委设立本科生创新实践基金,对SITP课题进行经费资助。课题申请人在填写SITP立项申请表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理经费申请,注明具体申请金额(最高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一般学校对每个理工类项目资助2500元,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注:
       (1)各课题经费经校方审核后,将经费分两期下拨给各学院。中期评审后通过审核的课题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终期评审后通过审核的课题继续报销剩下的费用。一般可以报销的经费类别为:实验耗材(详单)、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等。
       (2)各课题组携相关发票按学校科技活动报销细则,提出申请后由学院创新分俱乐部安排报销。
七、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大学生科技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电话:659802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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