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认定流程
1.认定规则和标准
参见同济大学文件“关于印发《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认定程序
3.学分和成绩
(1)学校认定的“创新能力拓展学分”按“创新能力拓展项目”计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成绩统一按“优”记载。
(2)学生“创新能力拓展学分”优先认定为“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2学分),其剩余学分可认定为“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学分,认定学分上限为4 学分。
二、学院认定流程
1. 认定规则和标准
参见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细则(试行)”
2. 认定程序
3.学分和成绩
(1)学院认定的“创新能力拓展学分”按“创新能力拓展项目”(2学分)计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评定。
(2)申请项目为9和10的两个类别(参见附表1:创新学分的项目成绩评定表),除特别优秀的可上报学院创新领导小组认定审核,其余最高成绩评定为良。
4.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参加学院认定的学生请填写“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申请表”,请相关老师签好字后,交至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交到学院教务科审核并成绩记载。